通过对内蒙古全区范围内100个嘎查村1011户农牧户的抽样调查发现,91.3%的农牧户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小农牧户。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为:集体经济微乎其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牧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专业合作社处在艰难的转型升级阶段,而涉农涉牧企业并没有与农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工商户仍然只是农牧业的补充。可见,培育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关键不在于框架,而在于内容,在于生产经营主体自身能力的提升,即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才是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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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经济、草牧场制度与草原生态保护研究。
陈晓燕: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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