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参与的一种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参保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慢性病、住院费用。有效使用医疗费用、做好费用控制与搞好费用核算与管理,是办好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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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铭:林毓铭 1956年生,管理学博士。现为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在《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社会学研究》《统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财政研究》《中国软科学》《政治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60余篇。出版专著10部、合著9部、译著2部。主编和参与出版经济管理类教材及其他出版物9部。主持和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和省部级课题研究2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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